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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“基于教学改革、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”实验区建设与管理的通知

来源: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编辑: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时间:2021-05-13

各区(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)教育行政部门,市局直属各学校:

  为大力推进“基于教学改革、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”国家级实验区工作,确保实验区建设任务化、项目化、制度化、成果化,现就进一步加强“基于教学改革、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”国家级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,健全区校协同的工作机制 

  围绕实验区的整体规划,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、任务统筹、项目统筹、数据统筹。坚持全市一盘棋,把政策引导与主动创新结合起来,方向指导与多元发展结合起来,项目规划与课题驱动结合起来,数据监测与质量提升结合起来,市级综合实验项目与区校单点实验项目结合起来,特色发展与区域联盟结合起来。各区和实验校要按照全市实验区建设的总体布局,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,明确实验方向,明确工作任务,明确具体项目,明确成果应用。 

  二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行政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“双小组”机制 

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,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,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实验区建设项目的组织、申报、遴选、管理、监督、评估、成果推广,协调实验区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经费支持、资源调配、条件保障。各实验校也要相应成立由学校校长、信息化主管、教学主管、各学科组长等组成的校级实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校级实验项目的统筹推进。同时,市、区两级也要建立由高校领域专家、中小学领域专家、科研领域专家等组成的实验区建设专家指导小组,对实验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过程评价与成果梳理。专家指导小组每年至少对各区系统性指导一次,每学期至少对实验校系统性指导一次。 

  三、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,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 

  市里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各区举行一次实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或现场会,开展经验交流,推进实验区工作。各区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,总结实验项目建设情况、凝练实验项目建设成果、研究部署实验项目工作的具体推进。各实验校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,总结实验项目建设情况、凝练实验项目建设成果、研究部署实验项目工作的具体推进。 

  四、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,建立专项课题驱动引领机制 

  各区和实验校要切实加强实验项目的理论研究、比较研究与实践研究。要围绕实验区总体框架与实验项目,建立专项课题研究,实现“一实验任务、一课题驱动、一成果推广”,做到“一市一课题、一区一课题、一校一课题”。健全成果有效固化、经验及时转化的示范机制,激活技术动能,引领推动跨区跨校交流、成果展示和推广应用,迭代更新保障实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。 

  五、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,建立定期评议与周期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 

  制定实验区项目申报指南、评审指南以及考核评价办法,定期对各区、校建设情况进行业务指导,每年度进行考核评估,压实主体责任。将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区域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考核重要内容。发挥大数据在实验区建设的过程评估、诊断分析以及实验结果的综合应用等,注重实验工作进展监测与评估,逐步探索实验活动全过程管理,总结区-校实验活动规律,持续开展实验成果演化和效果跟踪。 

  六、进一步加强总结推广,建立实验区项目成果激励示范机制

  各区和实验校要围绕实验方向,大胆开展实践探索,及时进行成果提炼、输出。对实验项目年度考核优秀、结项验收优 秀、优质成果产出的区和实验校予以奖励。通过多方渠道对实验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、涌现的优秀人才进行宣传和推广,并将标志性人才、标志性案例、标志性成果推荐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的评选。 

  七、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,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绩效管理 机制

  市、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实验区建设内容,指导各实验校将实验项目提前编入学校部门预算,保障项目所需经费。实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实验任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、课程开发、学科建设、教师培训等项目。各单位须严格做好实验项目经费预算管理,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项目经费,专款专用,确保实验项目依法依规完成。各实验校应认真梳理预算项目,细化项目绩效目标,明确相应指标目标值,及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、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。 

  八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建立实验区成果共建共享机制 

  各区、校要充分利用会议、论坛、报刊、网络、新媒体等多种形式,总结宣传实验区建设典型案例和做法。定期组织开展现场会、成果汇报会,交流、分享、推广实验成果。 

  特此通知。

深圳市教育局

2021年5月13日